业主大会筹备工作完成后,便应当由筹备组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第一次业主大会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筹备情况介绍。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代表筹备组想全体业主介绍业主大会筹备的情况,业主对不明事项可以提问,由筹备者作答。
2、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提名。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代表筹备组介绍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候选人也可以作自我介绍。
3、 审议、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由筹备组起草,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在第一次业主大会时提交全体业主讨论通过。
4、 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由全体业主通过投票的方式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在此基础上明确分工,形成业主委员会。
5、 在新产生的业主委员会的支持下审议、通过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必须由业主大会通过的重大事项。
在第一次业主大会上,建设单位还应当做物业管理前期工作报告,物业管理企业还应当做物业承接验收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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