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律师团队 |
 |
法律服务项目 |
|
|
业主要把缴纳物业费看成是一种投资行为 |
文字显示大小选择:【 大 中 小 】 |
|
2010-9-13 11:25:23作者: 摘自: 编辑: |
|
2010年4月14日,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社区服务工作委员会副总干事、业主物业工作部主任张大宪走进视频看房网(www.homev.cn)的专题片《共创和谐》的镜头。 业主作为私权的所有者,应该要求自己对于私权的权利。张大宪表示,在物业与业主容易发生矛盾的今天,业主也应该不断提高认识。小区是属于业主的,如果不缴纳物业费对于小区来说只能让物业服务质量不断下降,对于业主的私产也是一种损失。 业主委员会也要通过学习和宣传让广大业主提升对自己权利和责任认识和提高。 以上为相关视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