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廷时评:“评山西运城空港暴力征地冲突”事件
--善后问责之外,更应反思现行征地制度及法律体系
2014年5月22日,“山西夏县征地引暴力冲突60人伤10人伤势较重”的新闻占据了各大门户网站头条,就在“平度血拆”事件渐渐淡出公众视野的时候,这样的悲剧又再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面对一再发生的征地悲剧,善后和问责是一方面,我们更应该反思,反思完善现行的征地制度和法律体系,从根本上杜绝此类悲剧。
网络搜索“山西暴力征地”发现空港园区项目此次强征并非第一次,论坛帖子显示老百姓对此次征地的合法性及补偿存在疑问,此前也发生过多起暴力冲突,亦有村民被打伤,只是这次冲突被媒体集中报道出来才为公众所知悉。面对这起悲剧,我们有几个问题要问:本次征地行为是否经过了合法审批?是否补偿到位?是谁公然违反法定程序暴力强征农民土地、打伤村民?公安机关出警是否及时,是否尽到了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定职责?是否有公权力机关在此次征地中扮演了不公开、不光彩的角色?事件的后续处理是否能够摆脱不当干预,查明事实真相,使施暴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社会公众一个交代?
事实上,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等对于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和补偿标准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尤其是针对“土地交付”环节,《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条明确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既然法律有明确规定,为何这种“有法不依”又大行其道呢?
现今的中国处于城镇化建设攻坚阶段,我们也一直强调城镇化的核心是惠民为本,绝不是以牺牲和掠夺农民利益为跳板的。实际上,很多地方在城镇化的发展中都或多或少的牺牲了农民的利益,尤其是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与“开发商利益”、“土地财政”和“地方政绩”和联系在一起时,这种掠夺的动机是很强烈的,甚至于置法律和正义于不顾,而这种态度对于转型期的社会而言是极度不负责任和危险的,也是我们必须面对和克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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